
打假索赔不是“瞎要钱”,不懂这一点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没搞清楚规矩就瞎索赔,那可就不是维权,是给自己“挖坑”了!一不小心就可能犯了法!
一、索赔得有“真凭实据”
就拿买吃的来说,你索赔的理由得是这东西“真吃了会出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而不是人家包装没贴某张纸、广告说了句夸张的话(违反其他法律)。
打个比方,你买了袋饼干,吃了之后上吐下泻,一查是饼干里有变质成分,这时候你索赔才站得住脚。
但要是你因为饼干包装上没印“营养成分表”就跟人要十倍赔偿,这就属于“没理由找理由讹钱”,
这叫“敲诈勒索”,是要坐牢的!
二、这些“翻车”案例,看完你就懂了
深圳两人因“极限词”被判11年:有两个人专挑商家广告里的“最”“第一”这类词(也就是“极限词”),然后跟商家要钱,说人家违反了广告法。结果呢?他俩因为这种“瞎索赔”行为,被法院判了11年,牢饭吃了个够。
北京前监管人员把全家送进牢房:有个以前管市场的工作人员,转行后专门找商家“超范围经营”的茬要钱,最后不仅自己进去了,连老婆、亲姑姑、亲姑父都跟着他一起坐牢了。你说这事儿闹的,一家子全栽了。
三、商家和索赔的人,都得搞明白这一点
很多商家遇到索赔的,一慌就掏钱“买平安”,其实大可不必。
你就问他:“你说我东西不安全,那是哪条食品安全标准证明它不安全了?”
要是他说不出来,那他就是在耍流氓,你完全可以不理他,甚至报警。
而打算去索赔的人也得想清楚,别以为抓着点小毛病就能要钱。
必须得是食品本身真的有问题,吃了会危害健康,这才是正经的索赔依据。
不然就跟“碰瓷”一样,早晚把自己“碰”进监狱。
四、一句话总结:索赔要讲“理”,不然坑自己
索赔不是“瞎要钱”,得有“食品真不安全”这个硬依据;商家也别怕事,先问清楚对方的依据,没依据的就别惯着。
食品打假、依法索赔,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其中,第一百四十八条是索赔的关键条款。该条款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并且,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食品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你就可以依据这个法律条款去索赔,要么要十倍价款的赔偿,要么要损失三倍的赔偿,要是赔偿金额不够一千元,就按一千元算。
那什么是食品的安全标准?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咱们吃的东西是安全的、不会危害健康,专门制定的一系列“硬规矩”,涵盖了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比如:
食品里不能有不该有的有害成分,像农药残留不能超标;
营养成分得标注清楚,不能缺斤少两;
生产过程得干净卫生,不能有细菌超标这些问题;
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也得如实写,不能瞎忽悠。
只有食品符合这些“规矩”,才算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要是食品不符合这些标准,吃了可能会闹肚子、生病,这时候你才能依据《食品安全法》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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